台湾“三大公投”:时隔一年再公投,这次投什么?通过门槛为何?

    • Author, 潘柏林
    • Role, BBC中文特约记者
    • Reporting from,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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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又将举行公投,包括“鞭刑入法”、“废除非核家园”、“交通罚锾专用”三项公投案,预计会在今年12月18日的九合一选举同日投票。

这是台湾相隔短短一年后再有公投,也是当地近8年来,第4度举行公投。公投预计需要近500万张同意票,且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才能通过。

长期关注公投制度的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向BBC中文分析,自2017年《公投法》修法后,发动公投门槛降低,并往往在短时间内就要投票,令社会失去充分讨论的空间。

他指出:“公投如果过度,又不审议,又不给社会认真讨论,对于复杂议题只会造成坏的结果。”

BBC中文整理了此次三大公投的背景和重点。

三项公投如何成案?

台湾去年8月才刚举行过公投,主题是重启核三发电厂。事隔不足一年,在野国民党和民众党在今年8月14日在立法院表决,凭藉人数优势通过三项公投案。

中央选举委会延至8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公投案,届时由委员会集体决议是否通过公投案。中选会预估,三大公投导致额外14亿新台币(4392万美元;2.9亿人民币)的选务经费。

按照现行的《公投法》规定,若中选会审议通过,公投将于11月28日与九合一地方选举合并举行。

相关公投案的通过门槛是:有效同意票不仅要多于不同意票,还必须达到有投票权人数的四分之一。以2024年总统选举约1954.8万名选举人计算,至少需要约489万张有效同意票才能通过。

公投案——鞭刑入法

公投主文为:“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针对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额诈欺罪、复合型态加重诈欺罪,增设由法院宣告并依法执行之特别刑法制度(鞭刑),以吓阻犯罪持续发生?”

提案的国民党立委洪孟楷认为,现行刑罚制度不足以吓阻犯罪,新增鞭刑是解决台湾治安问题。他指出,选择透过公投推动,而非立法程序,是让“全民参与”。他又质疑即使立法院三读通过法例,行政部门对于不想执行法令,会采取不副署应对。

民进党立委吴思瑶指出“可以重刑,但不是鞭刑”。她强调,台湾在人权方面不应该走回头路。

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表示,鞭刑不符人性尊严保障及禁止酷刑之国际人权标准,犯罪防制应立基于有效且符合人权标准之刑事政策,司法鞭刑并非有效解方。

公投案——交通罚锾专用

公投主文为:“您是否同意政府应将交通违规罚锾收入全数运用于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及补贴大众运输,而非一昧增加科技执法设备?”

民众党团在公投提案书指出,现时交通罚款分配制度,仅要求提拨至少12%作为交通改善经费,75%分配予直辖市、县(市)政府,24%分配予处罚机关,1%缴交中央国库。民众党立委陈清龙认为,罚款不应该成为地方政府小金库,或是用来用来购买科技执法设备。

民进党立委庄瑞雄表示,民进党近期已先后提出交通罚缓50%、甚至100%专款专用的提案,但均遭在野党反对。他批评,如果朝野在此事没有分歧,而在阵野营坚持提出公投,其目的是“政治操作”。

公投案——废除非核家园

公投主文为“你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电’振兴经济,以废除‘非核家园’的能源政策?”

“非核家园”是民进党的能源政策主张,民进党在2002年执政期间制订《环境基本法》,列明政府逐步达成非核家园目标。

国民党立委葛如钧批评民进党以往全力阻挡核电,强调台湾是科技岛,不能缺电。他强调,这次公投是要求政府重返核电,废除非核家园的能源政策。

环境工作者蔡中岳表示,这是台湾近8年来第4次针对核电议题公投。他引用一个调查指出,7成民众不知台湾的发电结构,在基础的能源知识仍有落差下,反复针对核电公投是没有意义。

8年间4次公投

台湾在2003年通过《公投法》,至今累计有7次共24案的公投。

近年公投更频繁,2018年、2021年、2025年均举行过公投,加上今年底的公投,8年间举行4次。

各次公投中,以2018年规模最大,国民党、民间团体和民间人士共提出10项公投,并与当年的九合一选举同日投票。最终通过7个公投案,包括“反空污”、“反深澳电厂”、“反核食”、“婚姻限一男一女”、“国中、小不实施同志教育”、“同志设专法”和“以核养绿”,是历年来唯一一次有公投案成功通过。

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向BBC中文表示,公投变得频繁,关键转折点是2017年《公投法》修法,发动和通过公投的门槛转向宽松,包括新增立法院可就重大政策的创制或复决发动公投,只要经立法院表决通过,即可交由主管机关举办公投。

他指出,现时在野阵营凭藉立法院多数优势,不走传统民众提案及连署的公投路径,透过立法院发动公投更快捷,且避免收集连署时的法律风险。

“台湾很有趣,台湾都是政党在推公投,这在其他国家是完全难以想像的。其他国家的公投都不会是这样,因为道理很简单,政党真正的任务是在国会里面冲突跟协商。”

林佳和分析,公投原本目的是社会遇到极度尖锐对立的问题,而国会又犹豫不决无法决定,公投让各界有表态的机会。不过,由于公投题目往往只有“是或否”(Yes or No)的选择,没有其他组合,除了通过公投推翻现有法律外,很难解决现实世界的复杂问题,最终仍要回归国会商议。

他指出,参考外国经验,瑞士公投平均需要35到70个月才走到投票一步,让民众对议题有充分了解,若台湾在几个月内就要投票,民众欠缺空间了解和讨论议题,公投往往成为政党情绪动员或意识形态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