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三大公投」:時隔一年再公投,這次投什麼?通過門檻為何?

    • Author, 潘柏林
    • Role, BBC中文特約記者
    • Reporting from,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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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又將舉行公投,包括「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交通罰鍰專用」三項公投案,預計會在今年12月18日的九合一選舉同日投票。

這是台灣相隔短短一年後再有公投,也是當地近8年來,第4度舉行公投。公投預計需要近500萬張同意票,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才能通過。

長期關注公投制度的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向BBC中文分析,自2017年《公投法》修法後,發動公投門檻降低,並往往在短時間內就要投票,令社會失去充分討論的空間。

他指出:「公投如果過度,又不審議,又不給社會認真討論,對於複雜議題只會造成壞的結果。」

BBC中文整理了此次三大公投的背景和重點。

三項公投如何成案?

台灣去年8月才剛舉行過公投,主題是重啟核三發電廠。事隔不足一年,在野國民黨和民眾黨在今年8月14日在立法院表決,憑藉人數優勢通過三項公投案。

中央選舉委會延至8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公投案,屆時由委員會集體決議是否通過公投案。中選會預估,三大公投導致額外14億新台幣(4392萬美元;2.9億人民幣)的選務經費。

按照現行的《公投法》規定,若中選會審議通過,公投將於11月28日與九合一地方選舉合併舉行。

相關公投案的通過門檻是:有效同意票不僅要多於不同意票,還必須達到有投票權人數的四分之一。以2024年總統選舉約1954.8萬名選舉人計算,至少需要約489萬張有效同意票才能通過。

公投案——鞭刑入法

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制度(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認為,現行刑罰制度不足以嚇阻犯罪,新增鞭刑是解決台灣治安問題。他指出,選擇透過公投推動,而非立法程序,是讓「全民參與」。他又質疑即使立法院三讀通過法例,行政部門對於不想執行法令,會採取不副署應對。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指出「可以重刑,但不是鞭刑」。她強調,台灣在人權方面不應該走回頭路。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鞭刑不符人性尊嚴保障及禁止酷刑之國際人權標準,犯罪防制應立基於有效且符合人權標準之刑事政策,司法鞭刑並非有效解方。

公投案——交通罰鍰專用

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應將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而非一昧增加科技執法設備?」

民眾黨團在公投提案書指出,現時交通罰款分配制度,僅要求提撥至少12%作為交通改善經費,75%分配予直轄市、縣(市)政府,24%分配予處罰機關,1%繳交中央國庫。民眾黨立委陳清龍認為,罰款不應該成為地方政府小金庫,或是用來用來購買科技執法設備。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民進黨近期已先後提出交通罰緩50%、甚至100%專款專用的提案,但均遭在野黨反對。他批評,如果朝野在此事沒有分歧,而在陣野營堅持提出公投,其目的是「政治操作」。

公投案——廢除非核家園

公投主文為「你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

「非核家園」是民進黨的能源政策主張,民進黨在2002年執政期間制訂《環境基本法》,列明政府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批評民進黨以往全力阻擋核電,強調台灣是科技島,不能缺電。他強調,這次公投是要求政府重返核電,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

環境工作者蔡中岳表示,這是台灣近8年來第4次針對核電議題公投。他引用一個調查指出,7成民眾不知台灣的發電結構,在基礎的能源知識仍有落差下,反覆針對核電公投是沒有意義。

8年間4次公投

台灣在2003年通過《公投法》,至今累計有7次共24案的公投。

近年公投更頻繁,2018年、2021年、2025年均舉行過公投,加上今年底的公投,8年間舉行4次。

各次公投中,以2018年規模最大,國民黨、民間團體和民間人士共提出10項公投,並與當年的九合一選舉同日投票。最終通過7個公投案,包括「反空污」、「反深澳電廠」、「反核食」、「婚姻限一男一女」、「國中、小不實施同志教育」、「同志設專法」和「以核養綠」,是歷年來唯一一次有公投案成功通過。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向BBC中文表示,公投變得頻繁,關鍵轉折點是2017年《公投法》修法,發動和通過公投的門檻轉向寬鬆,包括新增立法院可就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發動公投,只要經立法院表決通過,即可交由主管機關舉辦公投。

他指出,現時在野陣營憑藉立法院多數優勢,不走傳統民眾提案及連署的公投路徑,透過立法院發動公投更快捷,且避免收集連署時的法律風險。

「台灣很有趣,台灣都是政黨在推公投,這在其他國家是完全難以想像的。其他國家的公投都不會是這樣,因為道理很簡單,政黨真正的任務是在國會裡面衝突跟協商。」

林佳和分析,公投原本目的是社會遇到極度尖銳對立的問題,而國會又猶豫不決無法決定,公投讓各界有表態的機會。不過,由於公投題目往往只有「是或否」(Yes or No)的選擇,沒有其他組合,除了通過公投推翻現有法律外,很難解決現實世界的複雜問題,最終仍要回歸國會商議。

他指出,參考外國經驗,瑞士公投平均需要35到70個月才走到投票一步,讓民眾對議題有充分了解,若台灣在幾個月內就要投票,民眾欠缺空間了解和討論議題,公投往往成為政黨情緒動員或意識形態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