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从学运领袖到国安法囚犯,重获自由未有期

视频加注文字,黄之锋自中学时期开始参与社会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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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1月被关押以来,香港民主派活动人士黄之锋被控多宗罪名,至今已身在狱中接近六年。

原定于2027年1月会被获释,但2025年6月一个早上,黄之锋于狱中再次被香港国安警察拘捕。这次的罪名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在此之前,他正在因中国《香港国安法》下的另一个罪名“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服刑。

2026年9月2日,黄之锋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案件时认罪,法官押后判刑。“勾结外国势力”罪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终身监禁)。

从学民思潮到香港众志

2016年3月20日,学民思潮的周庭(左)及黄之锋(中)举行记者会。

图像来源,Felix Wong/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via Getty Images

图像加注文字,2012年,由黄之锋担任召集人的学民思潮发起“反国教运动”

“面对《国安法》的打压,白色恐怖的来临,即使我们面对监禁,我们也不会放弃在这艰难时刻,呼吁香港人在这民主运动的低谷中互相扶持,那是更加可贵的。”

这是黄之锋被关押前,在香港法庭外会见大批传媒时,最后一次向公众作出的寄语。

现年29岁的黄之锋,早在中学的时候,已因社会运动而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2011年,当时只有14岁的黄之锋与其他中学生走在一起,自发成立了香港首个中学生政团“学民思潮”。

当时,香港政府正打算在中小学推行“国民教育”政策,计划将“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设定为必修课。2012年,由黄之锋担任召集人的学民思潮发起“反国教运动”,当时组织了约12万人在香港政府总部外集会,成功迫使政府暂时搁置政策。

黄之锋并未沉寂下来,之后一直活跃于各社会运动与政治运动当中。2014年,黄之锋与其他学运领袖在雨伞运动前夕,号召示威者冲入俗称“公民广场”的香港政府总部东翼前地,随后雨伞运动爆发。

学民思潮于2016年宣布停运,同年由学民思潮和香港学联前成员牵头组成的政党“香港众志”成立,当时20岁的黄之锋是其中一名创辨人,并且担任该政党的秘书长。此举亦标志着黄之锋从学运领袖转型成为政治人物。

在2019年的区议会选举中,黄之锋本来计划参与当年的选举,但获告知因其“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而令他的选举提名无效。2020年,黄之锋参与了民主派初选,在九龙东以高票数“出线”,随后宣布参与当年的立法会选举,但参选资格亦被取消

在2020年中国颁布《香港国安法》前夕,黄之锋及多名香港众志成员辞任职务,这个成立仅四年的年轻政党亦宣告解散。

北京眼中的“反中乱港”分子

2020年11月23日,香港社运人士周庭、林朗彦和黄之锋进入西九龙法院,就非法集结罪名认罪。他们在出庭前会见记者。

图像来源,Tommy Walker/NurPhoto via Getty Images

图像加注文字,2020年11月,黄之锋(右)与香港众志党友周庭(左)、林朗彦(中)就2019年“包围警总”示威承认未经批准集结罪,其后被判刑。

黄之锋曾经在2014年登上美国《时代》杂志亚洲版的封面,亦被选为全球25位最具影响力的少年。

2017年,美国导演乔·皮斯卡特拉(Joe Piscatella)亦制作了以黄之锋为主题的纪录片《黄之锋:少年vs超级大国》(Joshua: Teenager vs. Superpower)。

2018年,有美国国会议员联署,提名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角逐诺贝尔和平奖

不管是在香港本地政坛或是在国际社会上,黄之锋一直拥有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雨伞运动结束之后、反修例运动期间,他亦有向世界各地的政治人物进行不同的游说工作。2019年的时候,他曾与何韵诗到美国国会作证,呼吁通过《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

在北京当局眼中,黄之锋长期以来被视为是“反中乱港”分子。

在《香港国安法》颁布之后,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办)、中国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香港中联办)曾批评香港众志以“中学生行动筹备平台”名义发起罢课公投反对国安法,并且点名批评黄之锋及郑家朗“为自己的罪行再添下重重的一笔”。

据报,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亦曾在2021年出席研讨会时,点名黎智英、戴耀廷、黄之锋为“反中乱港分子当中的极端恶劣者”

国安法后的长期关押

视频加注文字,2017年,黄之锋说在入狱前夕:在狱中会好好读书

自2014年“雨伞运动”之后,黄之锋因参与社会及政治运动而涉及多宗刑事案件。

雨伞运动后,他与另外两名学运领袖周永康及罗冠聪,因“公民广场案”被裁定“非法集结”罪与“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罪名成立,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而上诉,法庭改判三人入狱六至八个月,三人入狱后再就刑期提出终极上诉,香港终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审中社会服务令或缓刑的判决。

“公民广场案”是黄之锋首次因参与社会运动而入狱。之后他亦被控在雨伞运动旺角一带清场期间,因违反禁制令而藐视法庭,经上诉刑期后由入狱三个月减至两个月。

黄之锋于2019年6月17日服刑完毕,随即参与当时已经爆发多天的反修例运动,于6月21日因围堵警察总部而被控煽惑他人、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名。

视频加注文字,中国《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黄之锋外出遭不明人物跟踪。

在《香港国安法》颁布之际,外界盛传黄之锋是“头号目标”之一。

他曾在入狱前夕接受过BBC访问,自国安法实施后,他被不明车辆跟踪的情况愈来愈频密。当被问及有什么事情发生在身上最糟糕的时候,黄之锋表示:“被秘密特工逮捕,立即引渡至中国(大陆),被送进北京的黑监狱,而且诉讼是在中国(大陆)而非香港进行。”

民主派47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是黄之锋首宗被控与《香港国安法》罪名相关的案件,他选择认罪,最终被判囚4年8个月,连同其他控罪,原定预计会在2027年1月获释。

获释前不足两年,黄之锋再被控告另一宗“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名,人权组织形容,这是香港政府力求将异见人士进行长期的关押。

根据《香港国安法》,该罪行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去年12月,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高等法院以“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判囚20年。

视频加注文字,香港“47人案”: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判 戴耀廷判囚10年、黄之锋5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