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白菜」再現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的盲區在哪裡?

圖像來源,Zhang Chunlei/VCG via Getty Images
近日,中國河北省被揭發收購商為達到保鮮效果,將大白菜蘸取工業甲醛,再裝車運輸到外地,事件引發官方及輿論高度關注。
事件曝光後,根據中國官媒報導,國務院食安辦、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指導屬地調查核實,並追查涉事白菜流向,以防止問題産品進入市場。
這並非中國首次出現「甲醛白菜」。中國政府自2009年制定《食品安全法》後,多次修訂相關法律,官方稱其為「史上最嚴」食安法,但類似事件仍不時出現。
有學者向BBC中文分析,食品供應鏈涉及多個環節和監管部門,在實際執法層面可能出現盲區。
「甲醛白菜」是怎麼回事
是次「甲醛白菜」事件發生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康保縣,當地是中國重要的白菜產地之一。
事件由環保博主「漁獵齊哥」揭發。該博主稱,他經實地走訪調查發現,白菜收購商在裝車之前,會為每一顆白菜蘸取「甲醛溶液」以進行保鮮。部分涉事白菜已被運往江蘇、安徽等地。
事件被揭發後,康保縣人民政府於8月22日發表通報,表示經初步核查後事件屬實。通報稱,相關收購商為了蔬菜運輸保鮮而在裝運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公安部門已對相關人員、車輛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等相關規定,甲醛屬於屬於非食用物質,禁止用於食品生產,也不得用做添加劑、保鮮等用途。
甲醛屬於工業用的化學物,早已被世衛組織的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列為「第一類致癌物」。

圖像來源,Cheng Xin/Getty Images
中國已有食安法,為何還出現監管盲區?
這是這次事件引發的核心問題。
美國對外關係委員會全球衛生高級研究員、西東大學外交與國際關係學院教授黃嚴忠告訴BBC中文,一般而言,食品供應鏈涉及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和流通等不同環節,每個環節都涉及到不同的監管部門。
他解釋,中國的食品監管採取分段管理,例如種植及養殖由農業部門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行監管,加工與銷售則由市場監管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進行監管。
「收購、裝車、運輸這一段既不算生產,也不算銷售,那麼就屬於灰色的三不管地帶」。
另外,黃嚴忠又指,儘管目前中國對蔬菜有進行常規抽檢,但主要涉及農藥殘留、重金屬、食品添加劑等。
「甲醛不是食品添加劑,也不是農業,它是工業化學品,所以又不在標準檢測的清單裡。」。

圖像來源,CFOTO/Future Publishing via Getty Images
法律之外,基層執法如何受限?
中國現行法律並非沒有涉及食品流通和運輸環節。
中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該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這套食安法於2009年推出,在2015年進行全面修訂,亦分別在2018年、2021年及2025年進行過修正,被稱為是「史上最嚴」的《食安法》。
黃嚴忠認為,儘管中國已經制訂法律針對食安問題,在法規及法律上朝向更完善的方向邁進,但基層執法人員的能力、經費、資源及設備長期不足,會造成監管上的限制。
另外,對於地方政府可能面臨另一種制度性誘因:「發現了問題等於製造自己的政績污點,不去積極發現反而更安全。」
爭議不斷的食安風波
翻查資料,這並不是中國首次出現「甲醛白菜」的情況。
2012年,山東省青州市一些地方被查出部分蔬菜商販使用甲醛溶液,用以噴灑白菜進行保鮮。當時廣州亦檢出120多噸含有甲醛的白菜,而這些白菜主要來自山東和雲南。
根據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的資料,甲醛有時會被不正當地使用,作為食物防腐劑和漂白劑。常見有問題的食物是腐竹、粉絲和發水食物 (如牛柏葉,鳳爪等)。
中國近年也多次出現引發社會關注的食品安全議題。中國官媒近年亦就著食物安全相關議題進行過不同的報導。
這包括2024年《新京報》揭發食用油罐車混運事件,今年央視亦報導多宗食安事件,例如四川食品加工現場發現以雙氧水漂白雞腳、福建的凍乾士多啤梨重金屬鎘嚴重超標、雲南及湖北等地農戶被揭非法使用劇毒農藥種植番薯等。
如何堵住監管漏洞?

圖像來源,Zhang Yun/China News Service/VCG via Getty Images
由於中國生產的白菜亦會出口至亞洲地區,今次事件亦引起日本、韓國等國家強烈關注。
韓國食物泡菜有近四成依賴中國進口的白菜。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表示,正與中方溝通以了解涉事大白菜是否曾出口至韓國,並加強對中國進口的白菜檢驗。
日本政府也已向中方確認相關白菜的流通及出口情況,目前尚未發現涉事的白菜出口到日本。
黃嚴忠指出,食品安全問題並非中國獨有,但在應對食品安全問題上,其他一些國家如台灣、美國、日本採取的措施是加強監管,也會讓媒體發揮監督的職能,令消費者及民眾有更高透明度。
「食品安全問題本身涉及到政府的公信力、合法性,」他認為,若想令監管真正發揮作用,除了目前法律上的處罰以外,進一步加強社會監管的能力是重要的一環。
政府亦可以透過冷鏈補助等方式,降低運輸和保險成本,減少商販違法的誘因,「讓合規變得更加的便宜。」


















